纳什出生在南非,从小生活在加拿大,高中阶段即有成功的篮球经历,并籍此被美国圣克拉拉大学录取。在大学的四年间,他带领校篮球队——“圣克拉拉野马”三次参加NCAA男篮锦标赛,两次获得美国西海岸体育协会的年度最佳运动员称号。
为圣克拉拉大学校队的助攻王,纳什毕业后参加了1996年NBA选秀大会,并在第1轮15顺位被菲尼克斯太阳选中。在太阳经历不如意的两个赛季之后,纳什于1998年被交换至达拉斯小牛。在小牛效力的第三赛季,他第一次经票选在NBA全明星赛亮相,并进入季末的NBA最佳阵容。2002-03赛季,纳什与德克·诺维斯基、迈克尔·芬利携手将达拉斯小牛带入西部决赛。2003-04赛季结束后,纳什成为自由球员,并重返菲尼克斯太阳,2012年7月5日,纳什以先签后换的方式交易至洛杉矶,现效力于湖人队。
纳什是那种能让队友变得更好的球员,极高的篮球智商和出色的场上大局观使他理所当然的成为球队的领袖。他是一个在进攻端堪称完美的后卫,他具备了优秀得分手所应该具备的一切素质,无论是突破上篮,中投,三分球还是罚球。除了灌篮,他几乎可以用任何方式得分。更可怕的是,纳什尽管他得分如探囊取物,他却根本不需用得分来统治比赛,毫无疑问的大师级传球水准。非常擅长见缝插针似的传球,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可能,纳什都有把握传到位。几乎熟谙各种传球手段,包括难度很高的击地球。当然,人无完人,纳什唯一的缺陷是防守,纳什当年被几十所大学拒之门外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防守太过糟糕。